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泰市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续建)
建设单位: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新汶大街38号
建设内容:在现有新泰市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西南侧预留空地处新建好氧池、沉淀池、陶瓷过滤罐、硫自养反硝化罐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处理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坑口水。
处理规模:一期续建项目建成后处理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坑口水20000m3/d。
建设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新汶大街38号
联系人:曹清 联系电话:1356282110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南营路8号瑞通制冷309室
联系人:李艳艳 电话:1855333894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在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厂对环境的影响。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可否建设及运行的确切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或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将意见及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电子邮件至yx61916@126.com 或将纸质意见送至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单位: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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